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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多措并举抓实狂犬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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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全市狂犬病防控,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苏州在狂犬病防控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地方法规,加强养犬管理。

  苏州市人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2006年8月通过了《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在2018年8月,2022年7月进行了两次修订。《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主要从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与领养、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饲养犬只进行了规范。本条例的实施,是对狂犬病预防的上位法的补充,使犬只的饲养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

  二、厘清部门职责,强化狂犬病防疫。

  为做好《江苏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实施,苏州市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增加了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职责,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和外来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预警,为全市开展狂犬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防控计划,抓牢狂犬病防控。

  近年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新以及《苏州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苏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苏州市动物狂大病防治计划(20232030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犬狂犬病群体抗体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关于规范犬只狂犬病预防免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动物狂犬病免疫以及免疫信息登记工作,加强监测诊断能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检疫监管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为动物狂犬病防控提供政策支持。

  四、强化免疫档案管理,抓实免疫监测与流调。

  苏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开发了《苏州市犬(猫)免疫管理系统》(以下称《免疫管理系统》),为各诊疗机构免疫点免费安装《免疫管理系统》端口,并做好操作应用培训,保障《免疫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目前《免疫管理系统》已推广到全市400家动物诊疗机构和70家基础动物防疫机构,形成全市狂犬病免疫数据一网通。苏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定期开展免疫效果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五、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免疫点管理。

  全市统一为狂犬病免疫机构提供免费国产狂犬病疫苗、免疫标识、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格式免疫证明。相关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狂犬病免疫机构主动联系属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免疫工作实际领取所需疫苗、免疫标识和免疫证明。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免疫管理系统》加强对各免疫点的疫苗标识使用管理、免疫信息录入、免疫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管。对不按规定开展免疫信息录入、未建立免疫档案、录入免疫信息数据与实际免疫数量严重不符、虚增免疫信息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集中学习培训,明确免疫机构义务。

  为支持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开展免疫服务,各县级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能部门组织免疫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培训,明确免疫机构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狂犬病免疫工作,规范做好国产狂犬病疫苗领取、登记、贮存保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免疫后出具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格式的免疫证明,加盖免疫机构印章,发放免疫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免疫管理系统》端口管理,同步录入狂犬病免疫相关信息,建立免疫档案,并对犬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农村犬只免疫密度。

  农村地区仍是犬只狂犬病免疫的薄弱环节,苏州各地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以党建为引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活动,采用成立“狂犬病免疫”(联合)行动支部,统筹基层农技人员、村级防疫员或社会力量(执业兽医、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举措,充分利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夏季补免为契机,开展集中免疫。通过进村入户、驻涉农社区设点等多种形式,全力提升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同时,在基层动物防疫机构设置狂犬病常年免疫服务点、预约免疫等便民办法,完善犬只狂犬病免疫途径,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依法履职,加强流浪犬、死亡犬只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苏州市各级公安部门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无主犬、流浪犬的抓捕收容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设置了死亡犬只的暂存场所,定期由无害化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九、加强科普宣传,提升狂犬病防控自觉。

  近年来,苏州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放科普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狂犬病科普宣传,不断提升全市民众对狂犬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使养犬(猫)居民对免疫预防狂犬病的认识不断提高,“我要防”已成为普遍意识,全市狂犬病免疫数多年保持较为恒定水平,年免疫数达15万只左右,人间已多年未发生狂犬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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