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杜绝染疫种子进入市场,保障我市春耕夏播用种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自进入春耕期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种植业执法支队持续开展了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并组织对区级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轮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生产、调运、销售等重点环节,执法人员深入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企业、繁育基地和经营门店等,采取查阅档案、座谈询问、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围绕生产繁育种子种苗前是否按要求申办并取得产地植物检疫合格证,是否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种苗,以及在售种子是否经过检疫并具有植物检疫证书,是否存在伪造、涂改植物检疫单证、标志、封识的行为,在售种子与证书出具的数量、品种等内容是否一致,从国外引进种子是否申办并取得检疫审批手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植物检疫证书中种子调运数量与实际进货数量不符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填写督导检查记录,并按程序移交区级执法部门跟进处理。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广泛开展了农业植物检疫法治宣传,向执法监督对象发放《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宣传告知书》等宣传材料,普及宣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农业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以及违反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植物检疫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总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种子种苗生产企业9家、繁育基地3家、经营门店35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50余份,查验植物检疫证书180余份,立案查处涉嫌未经检疫调运种子的违法行为1起。
天津市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专项执法检查
为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杜绝染疫种子进入市场,保障我市春耕夏播用种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自进入春耕期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种植业执法支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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