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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设立“大蒜法庭”

  砰!10月27日上午9点半,金乡凯盛大集上,随着法槌敲响,围观群众瞬间安静下来。“现在开庭……”两根竹竿挑起一面“金乡县人民

“蔬菜知识网”

  砰!10月27日上午9点半,金乡凯盛大集上,随着法槌敲响,围观群众瞬间安静下来。“现在开庭……”两根竹竿挑起一面“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巡回法庭”的条幅,几张桌子三面摆放,一场“大蒜案”开庭了。

  “农产品法庭的全称叫‘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农产品的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等纠纷案件。”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靳法官说,法庭成立于2020年5月,办公地点就设在凯盛农产品交易市场,因审理的案子多涉及大蒜,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大蒜法庭”。

  去年底的一个案子令人哭笑不得。两人合伙收了103吨大蒜,到手不久赶上价格下跌。眼看生意赔钱,双方都称货是给对方收的,要求把自己投的钱还回来。一来二去,两人闹到农产品法庭。调查、取证、调解、立案……正当法庭全力解纷时,不想蒜价又涨了两三倍。二人又反称货是自己的,原告申请撤诉。

  “撤诉可以,但要做个笔录。”农产品法庭并没轻易同意请求。靳法官说,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农产品法庭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因人因事办案,这次如不让双方保证“合理经营,不再上诉”,很可能产生累诉,双方将承受更大负担和损失。“看似麻烦了些,实则是在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靳法官说。

  去年夏天,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工作人员在金乡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开展送法进市场宣传。(□资料图)

  金乡大蒜储存加工企业1800余家、冷藏能力超400万吨,外地经销商往来频繁,农产品交易纠纷常见。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对全县农产品纠纷集中管辖,制定《金乡县人民法院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审理规范》,统一裁判尺度,规避了同案不同判、效率不高等问题。

  “我的大蒜要被别人卖掉,你们快帮帮我吧!”9月底,大蒜经销商何经理急匆匆地扎进了农产品法庭的办公室。前期,他将收购的大蒜储存在当地冷库中,准备等价格达到预期后再销售。收蒜时,他自身难以负担大额资金,就找到冷库方为其进行了有息质押借款。没想到,一度走高的蒜价猛然下跌,导致库中大蒜总价低于质押借款额。冷库方为了保全自身利益准备卖掉这批大蒜。

  “断然处理别人的大蒜不仅影响个人声誉,还会引起诸多争议。不如再等等行情,价涨了大家都受益,价跌了再让经销商补齐库方亏损。”农产品法庭联合威信较高的大蒜协会出面调解。很快,何经理凑齐资金补上了差价,才平息了纠纷,保住了大蒜增值的希望。“农产品法庭讲法又讲理,是咱市场上最公平的一杆‘秤’。”何经理感慨。

  “别看大蒜、辣椒等农产品单价不高,但不少仓储、采购纠纷的涉案农产品重达数千吨,一个案子的标的就可能达到上千万元。”靳法官说,农产品纠纷的解决讲求“争分夺秒”,如果晚解决一天,价格就可能上涨或下跌,农产品也会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王腾飞的案子还告诉我们,农产品法庭不仅没有停留在“低头办案”的阶段,还承担起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的责任。”金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女士表示。目前,他们已在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建立司法建议形成机制,法庭会根据案情分析背后普遍问题,定期向当地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优化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让“大蒜法庭”更好地服务农业,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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