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牧办议〔2023〕43号
赵立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肉牛强制免疫的重要疫病种类 推动我省肉牛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制免疫政策
强制免疫属于国家统一的防疫政策,是指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采取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确定免疫用生物制品和免疫程序,以及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等一系列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措施,以达到有计划分步骤地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目的。
(一)国家强制免疫病种。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号)要求,“国家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共5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二)我省强制免疫政策。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要求,结合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2023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明确了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猪瘟共5种。
(三)“先打后补”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文件要求,我省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牧防发〔2021〕146号),明确了“自2023年起,全省范围内停止向规模以上养殖场供应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到2025年,全省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实现养殖场户强免疫苗100%市场化运营”,“先打后补”病种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共4种。结合强制免疫用疫苗招标采购价格,我省2023年“先打后补”补助标准为: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0.88元毫升;猪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1.6元头份;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6元头份;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0.28元毫升;布病(A19株)3元头份;布病(S2株)0.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羊痘二联活疫苗(或小反刍兽疫活疫苗)0.39元头份。养殖场(户)基本无经济负担。
二、关于市场应用实践
(一)市场价格体系。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为国家规定的三类动物疫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为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目前,各省份均未将以上两种疫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相关疫苗产品均为市场化营销。从对当前市场价格体系的调研情况看(大批量采购),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疫苗和牛病毒性腹泻疫苗的市场价格约为15元头份,二联疫苗价格约为20元头份,按照相关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免疫程序要求,平均每年免疫34次,综合免疫成本约80元头份年。按照我省2023年春季集中免疫牛实际数量测算,免疫成本不低于3亿元年。
(二)实践应用情况。2023年,长春市九台区将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纳入计划免疫病种,由辖区政府组织统一采购,但由于市场价格偏高,仅能实现部分免疫。经侧面了解,我省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已逐渐认识到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自主免疫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三、关于免疫效果评价
从检测技术看,当前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的血清学检测方法尚无法有效区分野毒感染抗体和疫苗免疫抗体,直接影响免疫效果评价工作。
综上,我省暂不具备将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纳入强制免疫病种范围的条件。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您的提案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加强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对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持续关注和掌握疫病发生规律。二是强化风险研判,适时召集省内肉牛疫病防控专家开展会商,必要时,向特定区域畜牧兽医(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预警。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引导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及肉牛养殖场(户)提高对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的主动防控意识,加强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科学开展计划免疫或自主免疫。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于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事业的关怀,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答复《关于增加肉牛强制免疫的重要疫病种类推动肉牛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牧办议〔2023〕43号
赵立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肉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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